日前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服务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规定。《通知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建立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库,
让各类建筑数据更加透明可见。
从2017年5月1日起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浙江新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、商品房预售许可、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,应当在领取有关文件(证书、合同等)之日起20日内,通过浙江省住房信息网的“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系统”填报基本信息,并上传证书文本。
而“项目库”从土地出让环节就开始统计,将来“隐性库存”也将一目了然,能让房地产调控更精准,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更有好处。
这项基础工作有助于促进房地产行业信息共享和发布。《通知》要求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依托“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系统”,及时汇总、统计当地开发用地、开工在建、预售上市、成交、竣工交付等信息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共享开发项目库有关信息。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已出让待建、在建待售、在售等全过程商品房库存情况公告,按照规定发布各地区销售业绩、开发业绩排行榜。
(信息来源:浙江在线)
8000元/m²
浦江待定
20000元/m²
稠江15500元/m²
上溪镇4000元/m²
18000元/m²
155万元
300万元
稠江130万元
佛堂镇120万元
240万元
92万元